来源: admin 日期 :2023-03-13 16:24:03 浏览量:967
各有关单位: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》、《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》(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号)和《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》(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0号)等的规定,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,经考核合格持有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》,方可上岗作业。为配合落实此项规定,我校作为省级安全培训机构,我校定于3月期间举办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工作。学员培训后,经考试合格者,由福建省应急管理厅按规定发放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培训对象
泉州市范围内各行业、各单位从事电工作业(高压电工、低压电工、防爆电气、电力电缆、继电保护、电气试验)、金属焊接与热切割作业(熔化焊接与热切割、压力焊、钎焊)、高处作业(登高架设、高处安装、维护、拆除作业)、制冷与空调设备作业(制冷与空调设备运行、制冷与空调设备安装修理)及已持证到期满前三个月应复审的上述特种作业人员。
二、培训内容
培训教材选用全国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编审委员会组织编写的教材。主要内容有:特种作业相关的法律法规与管理规范、各专业安全技术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及操作规范。
三、报名时间
报名的学员于 3月 15日前将报名材料缴交到我校,我校将于开班培训前通知各位学员。
四、培训费用
新办证培训费按工种分别为:低压电工作业910元、熔化焊接与热切割作业730元、高处作业720元、制冷与空调作业700元;各工种考试费159元。
复审206元,其中培训费150元、考试费56元。
培训费泉州市高级技工学校收缴,学校收费账号信息:
名称:泉州市高级技工学校
纳税人识别号: 12350500489238371J
地址、电话:泉州市丰泽区博东路251号
开户行:泉州银行丰泽支行
账 号:0000001885955012
考试费泉州市应急管理局收缴,由泉州市高级技工学校现金方式代收。
五、其它事项
1、报名时须提交下列材料:
新参加培训学员报名登记时每人交(1)身份证复印件2份、(2)两寸白底近期免冠彩照4张、(3)初中及以上学历毕业证复印件(需本人签字并加盖手印)2份、(4)健康承诺书2份。
复审人员须交(1)身份证复印件2份、(2)两寸白底近期免冠彩照4张、(3)单位开具的三年内无安全事故证明2张、(4)健康承诺书2份。(5)未超过复审时间的旧证。
2、根据规定,所有学员必须按规定学时参加集中培训学习,不得代学、代考,一经发现,取消考核资格。
对理论考核、实际操作考核和体检合格人员,由省应急管理厅核发《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》(全国通用)。对不合格人员当期不予办证,补考需收取考试费。
3、学校地址:泉州市区少林路东侧高级技工培训中心(市内乘27、202路公共汽车在甘舍头站下车)。
电话:22779530 、28129300
泉州市高级技工学校培训部
2023年3月1日